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格隆汇6月28日丨金马能源(06885.HK)公告,董事会谨此宣布,为(1)促进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持续稳定发展,并符合集团拓展其清洁能源价值链业务的长期战略,及受益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发展清洁能源的战略政策;(2)满足集团新建清洁能源项目的资金需求,以实现溢利及股东回报的可持续增长,董事会决议通过将济源市金源化工有限公司("金源化工",公司全资附属公司)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独立上市("可能分拆"),启动有关可能分拆其核心能源产品业务,即主要是(i)液化天然气及氢气的生产及分销,及(ii)正在进行发展的高纯度氢气生产、运输、储存及加气;以及焦化副产品的氢化和进一步加工成为更深加工的衍生性产品(包括新材料)的相关工作。
董事会欣然宣布,于2023年5月19日,联交所上市委员会已确认公司可进行可能分拆。金源化工已于2023年6月27日委任海通国际资本有限公司为其可能分拆的独家保荐人。
此外,根据上市规则第14.29条,可能分拆一经进行,亦将被视为公司出售金源化工权益。根据本公司目前掌握的资料,根据上市规则第十四章,可能分拆可能构成公司的一项须予公布交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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